趣味数学 不能循环论证

发布:佚名   时间:2010-4-6 11:41: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杨   人气: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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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数学 不能循环论证

小学生好奇心强,凡事都喜欢问一个“为什么”,而且一问就没有个完。非打破砂锅问到底不可。但是,在回答问题时,有一条规定:不能循环。比如:

  问:王凯怎么这样喜欢睡懒觉?

  答:因为他长得太胖。

  又问:王凯怎么长得那么胖?

  再答:因为他喜欢睡懒觉。

  为了说明“王凯喜欢睡懒觉”的原因,就用“他长得太胖”为理由。可是当问到王凯为什么“长得那么胖”,又回过头来用“他喜欢睡懒觉”为根据来回答。用乙来说明甲,又用甲来说明乙,这就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

  在数学里,有的人也会犯“循环论证”的错误。例如

  问:什么叫“直角”?

  答:90°的角叫直角。

  又问:为什么叫90°?

  又答:直角就是90°。

  这里用90°来定义直角,可又用直角来定义90°,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

  1980年高考数学试题中,有一题是要考生证明勾股定理。试题是:

  “已知:在直角△ABC中,∠C为直角,c为斜边,a、b为直角边。

  求证:a2+b2=c2。”

  有些考生用余弦定理来证明勾股定理。我们知道,在任意△ABC中,a、b、c分别是∠A、∠B、∠C三个角的对边的长,则有:

  a2=b2+c2-2bccosA;……(1)

  b2=a2+c2-2accosB;……(2)

  c2=a2+b2-2abcosC。……(3)

  利用(3)式不难证明,当C=90°时,

  c2=a2+b2-2abcosC

  =a2+b2-2abcos90°

  =a2+b2

  上面的推理,只能说明勾股定理是余弦定理的特例,而不能说明以余弦定理为依据,可以推导出勾股定理。事实上余弦定理是由勾股定理推导出来的。现在倒过头来,又用余弦定理推导勾股定理,那是不允许的。

  生活中要避免循环论证,数学中也不允许循环论证。为此,学数学要注意理好概念和规律的顺序,前后不能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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