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小学第八届“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章程

发布:佚名   时间:2011-1-25 17:45: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杨   人气: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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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阅卷

  第一试的答卷,由各考点按命题委员会下发的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和评分,在各校范围内按成绩择优确定第一试人数四分之一的参赛者进入第二试。

  在第二试结束后,各考点应立即密封试卷向北京 “希望杯”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寄出,由命题委员会进行阅卷、评奖。逾期不寄的考点,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8.奖励

  (1) 进入第二试者为第一试优胜,由各校通报表扬。

  (2) 在参加第二试的学生中按成绩取五分之一(即参赛总人数的二十分之一)的参赛者评定一、二、三等奖,分别授予金、银、铜奖牌及获奖证书。

  (3)参赛学生可参加“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组委会组织的“科普夏令营”(国内外),获奖学生优先安排。

 

  (4) 授予一、二等奖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数学竞赛优秀教练”称号及证书,授予三等奖获得者的辅导教师中的优秀者“数学竞赛优秀辅导员”称号及证书。

  (5) 授予组织工作出色的地区或学校“希望杯”组织工作奖,授予负责人“数学教育优秀园丁”称号及证书。

  获“希望杯”组织工作奖的考点,每年可派代表参加由“希望杯”全国组委会组织,《数理天地》杂志社和北京丘衡科技开发中心给予经济支持的国内外教育交流和考察活动。

  (6) 竞赛结果于2010年5月底前发到各考点,奖牌及证书同时下发。此外,还将在“希望杯”网站(www.hopecup.org)、中青在线网站和‘希望杯’数学竞赛系列丛书中公布。

  9.报名

  各地、市、县(区)的教研室(或教科院、所,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师大数学系,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或本地区“希望杯”组委分会,工作站及《数理天地》编委分会自愿组织报名。

  报名办法:

  参加邀请赛的每个学生交报名费8元,其中的4.8元留各考点,作为第一试的监考、阅卷及第二试监考和邮寄第二试试卷等项的办公费用。3.2元交组委会(含本届培训资料费) (汇寄地址见报名表),以支付以下费用:

  ① 参赛学生每人一份培训资料的编、印及邮寄;

  ② 一、二两试的命题,试卷的印刷、包装、邮寄;

  ③ 二试阅卷、评奖;

  ④ 一、二、三等奖中金、银、铜奖牌及获奖证书的制作、包装、邮寄;

  ⑤ 组织工作奖奖牌和优秀园丁、优秀教练、优秀辅导员证书的制作、包装、邮寄;

  ⑥ 通讯、联络、组织等办公费用。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 (以是否收到报名表及报名费为准)

  逾期报名,一律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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